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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告

2009-6-17 09:3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39|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为支持中山大道BRT工程的建设,优化交通组织,确保中山大道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从2009年6月30日零时起,对中山大道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中山大道大观路口至塘口路口段,每天700-900及1700-2000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900-1700禁止广州市籍(含从化、增城市)号牌5吨以上(含5吨)、外市籍号牌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

  二、全天24小时禁止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东环高速公路中山大道出口。

  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在准许货车通行的范围和时间内,如另有规定禁止货车行驶的路段,则按规定执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中山大道BRT工程路段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穗公交2009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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