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是否应分别按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费用标准计取费用? 2、机械施工土石方工程的适用范围? 3、机械打眼爆破石方工程执行什么取费标准? 4、什么情况下应收取施工图预算包干费? 5、地区材料价差综合调整系数和施工图预算包干费的包干系数内都含有价差,这两个价差是否重复? 6、只承包分部工程(如挡土墙等),怎么调整材料价差? 7、执行2000年新定额和新取费标准后,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用电,施工单位如何付给建设单位水、电费? 8、预制构件钢筋是否应作为计算构件增值税的基础? 9、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如因设计变更或由于建设单位责任造成机械停置,停窝工台班数如何计算? K值按下表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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