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企业
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驻蓉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发〔1998〕4号)、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2号)和川人办发[2007]114号文件精神,受市职改办委托,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时间:2007年5月10日—6月10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7年9月26 日—10月16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0—21日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 综合法律知识
| 下午2:00— 4:30
|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10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企业管理知识
| 下午2:00— 4:30
|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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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7、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8、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9、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10、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11、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免试科目条件: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程序
由本人提出申请,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下载区可下载),按表所列项目如实填写。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应填写《全国企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报表》,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考生持已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免试科目申报表》和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报名手续,考试中心地址:中南大街56号(红照壁与老南门大桥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2楼,咨询电话:86150138、86150148、86150248、86150348。网址:www.cdpta.gov.cn。去年参加了考试的考生可凭去年的准考证及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直接到考试中心报名。
区(市)、县考生参照上述方法办理报名手续。
四、教材及培训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发行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经贸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费每人每科58元,一经报名,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六、其它注意事项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时,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用后收回。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临时旧版身份证等)到指定考点参考。参考时应携带黑色和蓝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严禁将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其它料资料带入考场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附件:1、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及免试科目申报表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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